【导语】:符合条件的6周岁以下(含6周岁全年段,下同)非本市户籍子女可在东莞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从2022年起,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东府函〔2021〕237号)规定,符合条件的6周岁以下(含6周岁全年段,下同)非本市户籍子女可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为充分保障群众医保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医疗保障局现已将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新生儿纳入参保补缴补待遇范围!此类新生儿在出生后7个月(含7个月,下同)内完成参保手续并补缴相关费用(指本金),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及特定门诊费用,都能给予补报销!
一、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参保补缴的条件
(一)非本市户籍新生儿的其中一位监护人(父母)在我市连续参保时间满一年且是正常参保状态;
(二)在出生后7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非本市户籍新生儿;
(三)非本市户籍新生儿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因未能及时办理居住证可持有效的《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需有完整的居住地址以及签发部门盖章)。
二、业务办理所需材料和流程
所需材料1.户口本本人以及监护人(父母)的复印件各一份;
2.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出生证复印件一份;
3.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居住证或《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复印件一份,持《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参保的人员需在凭证“登记时间”顺延7个月内补交居住证复印件。
参保流程
以村(社区)为组织机构参保,非本市户籍新生儿监护人(父母)携带以上材料到新生儿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所属村(社区)申请参保,由村(社区)经办人统一在网申系统中操作,并同时办理居民医保补缴手续。
备注
新生儿7个月内参保是同时默认从出生当月开始补缴,监护人(父母)在缴纳医保费时需连同补缴费用一并足额缴纳。
三、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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