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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核准
2015-04-21 15:52【我要纠错】

  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核准

  办理对象

  面向个人,面向特定群体

  办理条件

  从部队批准的离退休军官、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所需材料

  (一)《退出现役证》;(二)《部队行政介绍信》; (三)《省安置办通知书》;(四)《党组织介绍信》;(五)随配偶安置的携配偶《户口本》和《结婚证》原件,随亲属安置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军队离退休档案必须由部队专人携带到市民政局安置科,部队、地方、军休干部三方会面交接。不需要表格

  网上办理流程

  无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一年

  承诺期限:一年

  办事窗口

  市民政局安置科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

  办事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4楼(旗峰路与体育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22832525

  交通指引:途径公交:17路、25路、26路、36路、47路空调、59路、c1路、x9路,天源电脑城站;1路、1路空调、18路、18路空调、23路、36路、x9路,方中电脑城站;1路、1路空调、18路、18路空调、23路、x3路,浩宇大厦站。

  收费标准

  无收费

  办理依据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交接工作办法》(民政部、总政治部政联字〔2006〕第11号)

  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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