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申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东莞低保办理专题为大家带来有关低保的办事指南和资讯,包括了东莞低保申请,东莞低保标准,低保办理条件,低保办理材料,低保办理流程等内容,希望对您在低保办理方面的疑惑能有所解答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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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申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

(一)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前6个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申请当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本市低保标准;

(三)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本办法相关规定。

办理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供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

1.户口簿

2.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书面申报家庭人口、经济和生活状况

4.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授权受理申请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查询核对。

办理流程

申请低保的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1、向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2个工作日内开展信息核对;

3、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4、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受理/受委托乡镇(街道)完成生活状况综合评估;

5、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在出具或者收到评估材料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6、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大厅进行公示7日;

7、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作出审批决定;

8、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信息,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大厅、网络平台等予以公布。

9、发给《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从批准之日起的次月,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办理地点

家庭任一成员的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发放时间: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于每月15日前通过银行足额拨付到低保对象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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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最低生活保障
    ➤低保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1260元
    ➤低保申请:
    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 | 申请流程
    ✅线上申请入口:#小程序://粤省事/sHqv2T0jHNThAq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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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➌相关规定享受的优惠扶助待遇
    ➤救助金发放时间:于每月15日前通过银行足额拨付到低保对象的账户。
    ➤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点击查看
    ➤政策文件:
    关于确定2025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公告
    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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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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