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制度,就是要保障广大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增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认同感,同时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同时,希望广大来粤建设者充分认识到居住证制度的重要意义和权益保障功能,积极主动登记办证,配合政府部门携手把居住证制度实施好,为广东经济社会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我要办理 : 居住证办理居住证变更居住证续签居住证补办电子居住证

办理条件

(一)在我市已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且居住登记信息有效,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满足以下六种条件之一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领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1.近一年内在我市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满半年)。

2.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自有房产满半年)。

3.近一年内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居住已满半年的(旅业住宿满半年)。

4.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连续就读满半年的(连续就读满半年)。

5.在“莞e申报”微信小程序(以下简称“莞e申报”)“个人申报”中申报在莞居住地址并经申报义务人确认或居住信息申报义务人申报满半年的(“莞e申报”满半年,注意不含从业维度的莞e申报,因从业维度不是居住的地址)。

6.在“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个人地址”中添加在莞居住地址并设为“经常居住地”满半年的(粤居码满半年)。

办理材料

窗口办理所需材料:

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只需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①居民身份证,②临时居民身份证,③广东省居住证(本省外市签发),④户口簿,⑤护照,⑥驾驶证,⑦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⑧“粤省事”已关联的电子身份证照。验原件,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拍照留存。

2-1.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提供能证明系监护人、近亲属的以下一种或多种材料:①结婚证,②出生医学证明,③出生公证书,④独生子女证,⑤收养登记证,⑥收养公证书,⑦亲属关系公证,⑧亲子关系鉴定,⑨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⑩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档案材料(须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3.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申领人已经办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不提供相片回执。如确定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相片的,可以提供相片回执。需要提供相片回执的,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

4.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只需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①房屋租赁合同,②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不动产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法院判决书、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表等),③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物业管理处出具的居住证明,④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⑤能通过“粤省事-不动产服务-不动产登记查询”查询展示相应自有不动产信息,⑥现场查询“莞e申报”公众号“个人中心”的“居住地址”详情,⑦有身份信息和地址信息的“粤居码”。验原件,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拍照留存。

5.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按照选择的条件,提供以下三类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5-1.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社保满半年。只需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①提供由我市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证明(包含一次性补缴的缴费清单),②属于社保缓缴且存在尚未一次性补缴的,申领人提供单位在职证明(或工资发放凭据、公积金缴纳记录)替代,③出示“东莞社保-社保服务-社保查询-个人查询-凭证下载-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下载后显示的电子证明材料。验原件,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拍照留存。

5-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5-2-1.二标四实或莞e申报满半年:申领人现场查询“莞e申报”公众号“个人中心”中有显示在住地址的,或有在“莞e申报-责任主体申报”模块中显示的申请人信息截图,由工作人员查询并核实。

5-2-2.房屋产权满半年:只需提供以下任一种房屋产权证材料:①不动产权证,②土地证,③已备案的购房合同。验原件,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拍照留存。④出示含不动产权证号码、产权人信息的图片,由窗口工作人员查询“东莞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共享系统-个人住房信息”的住房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并截图。

直系亲属房产满半年的,还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材料:①结婚证,②出生医学证明,③出生公证书,④独生子女证,⑤收养登记证,⑥收养公证书,⑦亲属关系公证,⑧亲子关系鉴定,⑨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⑩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档案材料(须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5-2-3、在旅业居住满半年:无需提供资料,由工作人员查询并核实。

5-2-4、“粤居码”满半年:申领人现场登录“粤居码|粤治安”微信小程序,展示有详细地址和身份信息的“粤居码”,工作人员确定属于本市地址后,使用高拍仪拍照留存。

5-3.连续就读材料

连续就读满半年。只需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①学生证,②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且需注明连续就读满半年,③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结业、肄业)证书,④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证明。验原件,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拍照留存。

网上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②临时居民身份证,③广东省居住证(本省外市签发),④户口簿,⑤护照,⑥驾驶证,⑦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⑧“粤省事”已关联的电子身份证照。

2. 申请人居住证相片回执流水号

申领人已经办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不提供相片回执,需要提供相片回执的,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①房屋租赁合同,②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不动产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法院判决书、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表等),③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物业管理处出具的居住证明,④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⑤能通过“粤省事-不动产服务-不动产登记查询”查询展示相应自有不动产信息,⑥现场查询“莞e申报”公众号“个人中心”的“居住地址”详情,⑦有身份信息和地址信息的“粤居码”。

4.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按照选择的条件,提供以下三类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4-1.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社保缴纳满半年。只需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①提供由我市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证明(包含一次性补缴的缴费清单),②属于社保缓缴且存在尚未一次性补缴的,申领人提供单位在职证明(或工资发放凭据、公积金缴纳记录)替代,③出示“东莞社保-社保服务-社保查询-个人查询-凭证下载-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下载后显示的电子证明材料。

4-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4-2-1.房屋产权满半年:只需提供以下任一种房屋产权证材料:①不动产权证,②土地证,③已备案的购房合同。验原件,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拍照留存。④出示含不动产权证号码、产权人信息的图片,由窗口工作人员查询“东莞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共享系统-个人住房信息”的住房信息进行现场核实并截图。直系亲属房产满半年的,还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材料:①结婚证,②出生医学证明,③出生公证书,④独生子女证,⑤收养登记证,⑥收养公证书,⑦亲属关系公证,⑧亲子关系鉴定,⑨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⑩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档案材料(须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4-2-2.在旅业居住满半年:提供旅业出具的证明材料资料,工作人员通过材料再进行查询并核实。

4-2-3.“粤居码”满半年:申领人现场登录“粤居码|粤治安”微信小程序,展示有详细地址和身份信息的“粤居码”。

4-3.连续就读材料

连续就读满半年。只需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①学生证,②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且需注明连续就读满半年,③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结业、肄业)证书,④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证明。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申领人持申请材料到市民服务中心或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窗口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当场打印《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内领取电子居住证(电子居住证可在“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中查阅);如需实体证件的,在领取了电子居住证后4个工作日内领取。

居住证办理进度查询入口

网上办理:

粤省事具体操作方法: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确保当前城市为“东莞市”,再选择“户政(治安)”—“居住登记(居住证)”—“申领居住证”,进入“粤省事”和“粤居码”的授权后,直接跳转至“粤居码”的“申领居住证”填写和上传材料环节,完成资料填报后,提交申请信息。

粤居码具体操作方法:微信搜索“粤居码|粤治安”小程序,点击“居住证”事项,进入业务办理的“申领居住证”事项,按照小程序的提示,填写和上传具体的材料,提交申请信息。

注意事项:

1、在录入居住地址时,尽量选择“标准地址”,选择“标准地址”时,系统会自动选择辖区派出所;录入非“标准地址”时,由申办人自行选择辖区派出所,如辖区派出所选择不正确,将作退回处理,并通过本公众号通知申办人。

2、提交申请后会有微信推送消息告知在哪个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3、通过“粤省事”和“粤居码”平台提交申领居住证业务,需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提交申领材料,不在我市提供的便民措施之内,无法减免房产、社保、地址、就业等证明材料。工作人员核实申请任务时,要注意与现场办理的区别。

4、“二标四实”或“莞e申报”满半年的条件申领居住证是我市特有的便民措施,无法通过省级平台(“粤省事”或“粤居码”)进行受理,只能引导群众通过“i莞家”政务平台预约到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居住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居住证办证窗口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可通办全市居住证业务;

东城、万江、石龙、望牛墩、高埗、麻涌、长安、沙田、道滘、洪梅、厚街、大岭山、寮步、大朗、黄江、塘厦、谢岗、桥头、横沥、东坑、企石、石排、茶山、松山湖、滨海湾等镇街(园区)任意受理点可通办全镇街居住证业务;

其它镇街一级受理点可通办全镇街居住证业务,镇街内其它受理点只办理辖区内居住证业务;

申领人应根据就近属地原则预约办理居住证业务。

东莞各公安分局地址一览

东莞各公安分局户政科电话

办理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居住证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0〕6号),对流动人口首次领取居住证,不得收取居住证工本费

首次办证的或只办理电子居住证的免费。非首次办证的,告知其用原证件可以免费擦写,若重新办理居住证的需收取20元工本费

领取方式

凭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或警务室受理窗口领取居住证,也可以选择使用邮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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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及预约步骤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办理费用:首次办证或只办理电子居住证的免费
➤办理时限:电子居住证3个工作日;实体居住证7个工作日
➤领证方式:凭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或警务室受理窗口领取居住证,也可以选择使用邮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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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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