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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1月1日起,新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将开始实施,流动人口也将能享受6项基本公共服务、7项便利的优惠条件,居住证“含金量”不低,流动人口需尽早申办。《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同时,可在居住地享受便利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资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材料);
2、符合资质的照相回执(照相馆拍摄居住证证件相时会打印);
3、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即居住登记时的回执);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1)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工商营业执照;②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2)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房屋租赁合同;②房屋产权证明文件;③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一项即可)
① 学生证;②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5、前往办理地点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注意事项:
1、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还须出示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缴纳凭证;
2、办理完结后记得领取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受理回执,并保存好。
3、有东莞社保半年记录或者是在东莞购房满半年的可直接办理居住证,不需要其他证明。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居住证可携带齐资料后前往各镇街公安分局办证窗口或各警务区或派出所,在此提供各镇街公安分局联系电话及地址,如附近有派出所或警务室的,也可直接前往派出所或警务室办理。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居住登记——半年以上,免费
(2)已经完成(1)项的——10个工作日,免费
(3)居住证延期——当场办理,免费
(4)遗失补办——10个工作日,需要20元工本费
(5)损坏信息变更换证——10个工作日,需要20元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