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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起,广东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
办理条件
1、户籍在本市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
2、若女方户籍不在本地也可在男方户籍地计生行政部门办理
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3、独生子女一寸彩照1张。
办理流程
1、独生子女父母到社区计生办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
2、父母双方单位和村(社区)加盖意见
3、带齐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镇街政务中心计划生育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
东莞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