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仅存在一个有效抵押权登记且已纳入"全市通办”楼盘范围的商品房,以及已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商品房,买卖双方完成合同网签后,即可由新抵押权人(买方银行)线上创建申请业务。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参照商业银行做法,除贷款资格审核外,相关手续委托合作的贷款银行办理。
办理入口
新旧抵押权人(买卖双方银行)登陆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在线申请系统(简称“在线申请系统”)
办理流程
第一步,新抵押权人(即买方抵押权银行)通过在线申请系统创建“三合一”登记业务,填妥不动产登记信息与纳税信息(含减免情形),上传收件材料后,发送给其他申请人进行签名确认。
第二步,买卖双方收到申请书签名确认的短信后,卖方需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完成电子签名。买方需通过“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完成材料预览、选择领证方式、完成电子签名、缴纳登记费等步骤。
第三步,卖方抵押权银行登录“在线申请系统”,对申请书进行电子盖章确认。
第四步,各方完成申请材料的签名盖章后,由新抵押权人通过“在线申请系统”提交“三合一”业务,业务同时分发至税务部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
第五步,税务部门完成计税后,短信通知买卖双方缴纳税费。
第六步,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登记部门受理“三合一”业务申请,市登记部门在线完成审核登簿。
登簿完成后,买方银行可通过在线申请系统或“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接口获取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明。
注:买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不动产权证
①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证照
② EMS速递服务领取纸质证书
③ 预约前往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业务区领取纸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