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办理对象
职工
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如果您已经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由企业为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即可。
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
以下类型的单位可以为灵活从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简称“从业单位”);
2.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村(居)民委员会(简称“村(社区)两委”)。
所指在从业单位工作且未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简称“从业人员”)主要包括:
(一)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
(三)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学生学徒等);
(四)单位见习人员;
(五)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
(六)通过互联网平台注册,互联网营销师或者提供网约车、外卖、配送等劳务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简称新业态从业人员);
(七)基层快递网点的从业人员(包括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和查询等服务);
(八)依托交通运输公司开展运输业务的运营车辆司机和乘务人员;
(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以及有关工作人员(简称“村(社区)从业人员”);
(十)国家规定可以参加工伤保险的从业人员。
参保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东莞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https://dghrss.dg.gov.cn/wssb/)
第二步,录入信息。点击“综合申报”> “智能录入”或“增员”功能录入身份证号码(输入证件号码)>“保存”;
第三步,提交数据。在“草稿箱”中对申报数据确认并“提交”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第四步,查询结果。用人单位已提交的数据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即可通过网上服务系统中“申报数据管理”的“审核已通过”、“审核不通过”中查询审核结果。
现场办理
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园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社保窗口。
温馨提示:具体以当地经办机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