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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交售给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的黄标车不予补贴,从2016年2月1日起,将不受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
黄标车简介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我国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一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我国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由于国家和本市均是按时间段来推进汽车排放标准的实施,对于本市号牌车辆,达不到国一标准的汽油黄标车具体是以下三类:
(1)1999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6座、且总质量≤3.5吨的汽油客车;
(2)2001年10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客、货车;
(3)2003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车。
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黄标车具体是以下二类:
(1)2008年1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2)2008年7月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可到办事窗口领取也可“东莞公安交警网”下载,路径:东莞公安交警网——网上车管所——表格下载);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黄标车没有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以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号牌;
6、《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7、报废的校车、大型客、中型以上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注:办理时需提交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拓印膜1份和机动车标准彩色相片1张】;
8、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机动车业务委托书》(路径:东莞公安交警网——网上车管所——表格下载),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
第1步:交售机动车给东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第2步:由东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办理查验、解体车辆: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第3步:回收企业提交以上所需资料到车管所业务厅取号排队等候办理。
第4步: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办理地点
东莞市车管所
地址: 东莞市寮步镇寮城中路2号
电话:22610023
东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温路温塘西路269号
电话:22631483 22297035 22635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