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东莞市户籍的人员可按需要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办理材料
1、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属未婚的,只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外省市要求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署意见的表格(表格中户籍属东莞一方的,村镇计生部门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或者我市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办理申请表”(申请表已签署村镇计生部门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申请人带齐所需材料到市卫生计生局信息与统计科办理
办理时限
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附楼信息与统计科;
工作时间: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