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 已在东莞市辖区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正常缴费的单位,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
2. 新增参保人员的年龄必须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弹性延迟退休年龄的职工。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原件;(申请人签名盖章)
2. 宗教人员应提供宗教团体和区民族宗教局盖章的《宗教教职人员证明》原件;
3. 《非全日制用工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知情书》(5人以上(含5人)增减员应提供电子导盘文件)。
注意事项:
1. 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文书表单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下载:点击进入
3.增员操作若提示前置校验审核端校验不通过,需根据错误提示信息先行办理职工个人关键信息、人员状态等信息变更。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1.功能位置: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首页】-【热门服务】-【社保业务】-【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增员登记】或【首页】-【我要办税】-【社保业务】-【申报缴纳】-【社保费网报】-【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增员登记】
2.操作步骤:
①在线新增人员
(1)在线新增人员,点击菜单【社保增员登记】模块功能,进入社保增员登记界面;点击【新增人员】,弹出“新增人员登记”页面。
(2)在“新增人员登记”窗口填写新增人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
(3)点击【下一个】按钮,弹出“新增人员登记”窗口可继续填写新增人员信息。
(4)点击【确定】按钮,提示信息页面关闭,新增的人员信息暂时保存在【增员名单信息】列表。
(5)检查增员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
(6)系统弹出增员成功提示信息,此时在线增员成功。
②批量导入增员
(1)点击菜单【社保增员登记】模块功能,进入社保增员登记界面;点击【模板下载】按钮下载空模板,录入新增人员信息;
(2)点击【批量导入】按钮,选择已经编辑好的增员名单文件上传;
注:单次批量导入的增员文件,人数不可超过一千人,若增员人数超过一千人,则需要分多次重复导入操作。
(3)检查增员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
(4)系统弹出增员成功提示信息,此时批量导入增员成功。
粤税通:
1、手机端使用微信搜索小程序—粤税通,点击左上角头像登录,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登录或电局密码认证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对应菜单功能。
2、操作路径:进入主界面后点击右上角切换为企业业务(选择对应企业后)-【社保业务】-【更多】-【增员】;或者【全部功能】-【社保业务】-【增员】。
线下办理
全市通办,前往所在镇街(园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社保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具体以当地经办机构为准。